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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野外广告设置答应其他

发布时间:2024-04-18 07:01:24   来源:雷火平台

  1、店面招牌设置 ⑴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店招装置审批表》; ⑵设置店招效果图; ⑶请求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野外暂时广告设置 ⑴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暂时野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⑵设置野外暂时广告效果图; ⑶签署设置野外广告行政合同; ⑷请求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归于托付处理的应当一起提交授权托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野外固定广告设置 ⑴填写《赣州市城市管理局野外固定广告设置审批表》; ⑵行政答应请求书及行政答应请求材料清单; ⑶设置野外广告效果图; ⑷签署设置野外广告行政合同; ⑸请求单位合法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建立批文、请求单位法人代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属托付处理的,应当一起提交授权托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⑹设置野外广告场所运用权证明文件,其间: ①场所属自有的,提交房地产权力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购房合同及房地产预售答应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②场所属开发商自有物业但姑且还没有获得①中所述证明文件的,提交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与疆土部分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③场所属租借的,提交请求人与场所权属人签定的野外广告场所运用合同、场所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 ④场所属转租的,提交转租合同、原租合同、场所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原租合同如规则转租须经权属人或原出租人赞同的,另需提交权属人或原出租人赞同转租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 ⑤场所属物业共用部分的,提交与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的场所运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许物业管理企业赞同运用该场所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 ⑥如经过投标、拍卖等竞赛方法获得运营资历的,视为已获得场所运用权证明(验原件); ⑺费用减免相关文件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