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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商户留意!全县户外广告、门头牌子……标准来了!

发布时间:2024-04-22 12:09:36   来源:雷火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黄龙县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子及城市路途开挖的标准设置,结合全县实践,现就城区沿街店肆标准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子及城市路途开挖标准存案事宜布告如下:

  2、各种布制广告、悬空牌子、纸制广告、落地牌、占道设置的抱柱广告、占道摆放的什物广告、旗幌、商幌和墙体广告应到城管法令局法令大队进行存案,不得私自摆放、悬挂运用到期后应当自行撤除。

  1、门头牌子设备长度应与门店宽度相符,高度与左邻右舍高度一致(一般门头高度不允许超出1.5M);沿街楼体立面除一楼门店外,其它方位不可以设置牌子;

  2、凡倾斜破损、陈腐脱色、掉漆丢字或许笔迹不清、不标准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子,有必要要按照规则准时换、保护修整、油饰改写、补齐文字;

  3、门头牌子的设置单位(门店)应按存案的时刻、方位、朝向、方式、标准、内容做设置,不得私行改变。确须改变的,应按原存案程序处理改变手续。

  存案内容:包含设置牌子的尺度、色彩、内容、方位,以效果图的方式表现,需填写存案表,并供给营业执照、牌子效果图,标准施工承诺书。

  存案内容:开挖地址、用处、尺度等。需填写存案表,并供给康复计划,渣土车去向、运送车辆等相关信息。

  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子制造、替换及城市路途开挖的负责人将存案资料提交我县城市管理法令局法令大队进行审阅;各中队现场勘察后,填写勘查定见;领导审签,合格后方可开端制造、开挖或宣扬。

  期望广阔临街商户仔细合作,活跃纠正违背法令法规行为,实行应尽责任。但凡未处理存案手续私行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子和路途开挖,城管法令大队将根据《延安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相关规则,责令期限改正或许撤除,并承受相应处分,逾期未改正或许未撤除的,依法,责任人需承担相关联的费用。对阻碍法令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规则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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