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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古城规模不得设LED显示屏广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21:27:33   来源:雷火平台

  》现在面向大众揭露征求定见。各社会组织、集体和个人能够向该部分提出定见或主张。搜集时刻为:

  记者留意到,定见稿特别列出,以下区域不允许设置野外广告。如临街建筑物的墙面、立柱、台阶踏步以及大门、橱窗,不得书写、粘贴、张挂商业性宣扬标语和图画。严控在市区首要建筑物及主干道两边的建筑物上设置布幔广告。

  特别是古城维护区域野外广告设置必需求遵守古城形状,颜色、造型、内容、体量、照明、资料、密度等应与古城环境相和谐。古城规模内不能够设置LED显示屏广告(大型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在外);不能够设置布幔、道旗、拱门、气球等临时性商业广告;工地围挡广告高度不允许超出3米。

  定见稿还说到,对野外广告设备有了明晰时刻约束。如野外广告设备的设置期限一般不超越3年,电动翻版一般不超越4年,电子显示屏一般不超越5年。运用期满,设置者应当自行撤除,要延伸的,应当于到期之日前15日内向原批阅机关请求处理延期手续。

  野外广告设备运用期内,需求改变广告画面内容的,应当向批阅机关请求处理改变手续。

  严重节庆、重要会议、举行大型文明、体育、公益活动或许举行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经同意设置的临时性野外广告,应当于活动完毕后及时撤除。过期和失掉运用价值的广告标志,设置者或产权单位应及时撤除。

  定见稿还对野外广告发生的法令责任进行了明晰的规则。如未经同意私行设置野外广告专用设备和野外广告的,或许不按同意的要求设置野外广告的,由城市办理法令部分责令设置者期限改正或许撤除,并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法令、法规没有规则的,能够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设置者拒不撤除的,可依法撤除或许请求人民法院。违背其他有关办理规则的,由相关行政部分依法予以处分。

  此外,设置的野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等设备不符合城市容貌规范的,或许陈腐、破损、残损影响市容的,由城市办理行政法令部分责令其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办理法令部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野外广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