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EN
【48812】临清户外广告要收费啦!概况如下

发布时间:2024-04-20 09:34:14   来源:雷火平台

  (一)户外广告场所运用协议转让的楼顶、楼体、墙体、桥体、各种亭体、阅报栏、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工地围挡等设备上广告及其他方法的广告,收费规范为5.6元/月/平方米(一类区)、4元/月/平方米(二类区)、3.2元/月/平方米(三类区)

  (二)产权人使用自有场所、设备、建筑物为本单位做广告宣扬的,楼顶、楼体、墙体、桥体、各种亭体、阅报栏、招牌、路名牌、交通指示牌、工地围挡等设备上广告及其他方法的广告,收费规范为4元/月/平方米(一类区)、2.4元/月/平方米(二类区)、1.6元/月/平方米(三类区)

  1.升空气球、充气拱门(充气物)、条幅的收费规范为16元/天/个(一类区)、8元/天/个(二三类区)

  4.展牌、宣扬台的收费规范为5元/天/平方米(一类区)、4元/天/平方米(二类区)、2.4元/天/平方米(三类区)

  (五)占用城市路途、绿洲、广场、路灯等公共设备资源设置的各类灯箱、道旗等各式各样的方法的广告,均采纳投标的方法来进行出让。不具备拍卖条件(如企业标识牌、指示牌等)的要参照同一区域拍卖成交均价履行。

  二、户外广告资源有偿运用费归于政府非税收入,归入财政管理,实施“出入两条线”。收费单位应按规则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承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收费规范适用于华美路以北、银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区域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公共区域。一类区为新华路、三和路、温泉路(龙山路-运河路)、红星路(群众路-站前路)、青年路(群众路-站前路)、永青路(华美路-前锋路)、曙光路(华美路-前锋路)、银河路(西环路-站前路);二类区为前锋路、解放路、龙山路、群众路、育新路、站前路、文化路、健康街、新兴路、永兴路、启秀路、经一路、永青路一类区路段外、曙光路一类区路段外;三类区为一、二类区以外的路途。

  四、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性单位设置单位标识广告的、按规则发布公益性广告的免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运用费,对经营场所的招牌不得收取户外广告资源有偿运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