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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企业注意了!这些新标准来了

发布时间:2023-12-12 22:05:12   来源:雷火平台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直流照明系统作业规程》,经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705-2020,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结合直流供电的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给出了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布线系统、防雷等相关设计的基本要求,与现行有关标准相协调,指导直流照明系统的工程实践,实用性强。《标准》的编制对直流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具备极其重大指导意义。

  同时本《标准》是我国首部直流照明系统标准,填补了我国直流照明系统标准的空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来源:光环境与照明研究中心)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的单位修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50034《建筑室内照明设计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于2020年5月22日利用互联网平台顺利召开。

  审查专家组对标准内容做逐条讨论和审查,认为:《标准》在原《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经广泛调研、实验验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送审资料齐全,章节构成合理,层次清晰,内容简洁,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标准》注重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补充增加了 LED 照明要求,健康照明、智能照明、直流照明应用等新技术内容, 符合当前照明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对创造良好光环境,促进绿色与健康照明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标准》提高了照明产品效能指标,降低了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并对此进行了大量设计验证,符合我国真实的情况,将进一步提升照明节能设计水平;《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增加了优先利用天然光、提高照明舒适度,以及光生物安全、频闪、非视觉效应等健康照明有关技术内容,科学合理,依据充分、准确可靠、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标准》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6月1日,《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CJJ/T307-2019正式颁布执行。该标准旨在规范和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将重振城市照明发展新风向,引领城市照明健康发展。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照明总体设计;5、重点地区照明规划设计;6、城市照明建设实施。

  该标准主编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该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莹辉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镇的照明建设规划,规定城市照明建设规划应分为城市照明总体设计、重点地区照明规划设计和城市照明建设实施三个阶段,各阶段间应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

  此外,《标准》规定相关规划应优先保障功能照明,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照明,避免过度建设。同时,应统筹协调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强化整体性,营造和谐的光环境。

  《标准》要求做“四区划定”(即划定暗夜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及优先建设区),以落实城市夜间的生态保护,并有效控制城市照明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强度,避免过度建设引发城市生态事故,干扰公众夜间正常生活,增加城市能源消耗,加重政府财政负担。

  《标准》明确了“功能照明”在城市照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应优先保障功能照明,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照明,避免过度建设”。

  《标准》要求“应根据公众夜间活动需求、公众活动场所的布局以及配套服务设施水平,提出夜间公共活动场所的布局和照明建设要求”。

  《标准》要求应“确定干扰光的限制要求,提出人工光敏感地区亮(照)度及逸散光的控制要求”,为城市照明的光污染防治提供重要的管控依据。

  《标准》要求“宜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智慧城市建设具体需求,提出智慧照明发展趋势”。

  《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

  《标准》在照明施工管理阶段,强调“结合实际工程需要,进行灯光效果调试和试验,照明效果应达到照明建设方案设计的基本要求”。

  《标准》的主编单位“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指出,《标准》对规范现有城市照明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城市照明发展的新阶段,应进行自上而下系统性的管控。各城市应以相关城市空间规划、城市设计为基础,编制覆盖全域范围的城市照明总体设计,确定总体性目标原则、结构布局、要素系统、建设规划,并提出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实施保障措施建议等,以明确该市的城市照明建设方向及重点,合理控制照明建设规模及强度。在城市照明总体设计的指导下,应针对城市重点发展建设地区,进行重点地区照明规划设计,为区域精细化的城市照明管控提供相关依据。在城市照明总体设计及重点地区照明规划设计的指导下,进行专业化的设计及施工,实施完成后应进行常态化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确保良好的城市照明建设效果的可持续。

  5月11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与市容景观要求相一致,还提倡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一)在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住宅、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纪念性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但设置招牌除外;

  (三)超出建(构)筑物外轮廓线及顶部凌空部分的,但大型城市交通枢纽已设置的招牌除外;

  (七)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管理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设置在工地围墙和在建工地楼体的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允许超出所在工地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载明的竣工日期。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节日庆典、促销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临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设置人一般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3个月,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市性重大活动除外。

  《管理办法》对以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提出明确要求。如不得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不得在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以投影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严控投射角度和音量,对投影器材做隐藏处理;大小、亮度和色彩应与投影载体的整体造型及照明效果有机结合;不得投影到机动车道的路面上,影响交通安全。若违反,限期清理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

  《管理办法》还规定户外广告设备空置期间,设置人应当组织发布公益广告。在举办重大庆典活动期间,设置人应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发布公益广告。禁止利用招牌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2020年6月1日起,越南开始对LED照明产品的安全和EMC管控,强制实施CR Mark。

  该法规适用对象:LED灯泡、LED灯管、LED筒灯和LED灯具均在此QCVN19:2019 / BKHCN技术法规的范围以内,也可根据海关编码判定,如下表:

  由于QCVN19:2019 / BKHCN法规较新,越南当地多家实验室都在申请测试资质扩项之中,现阶段尚无一家实验室同时具备safety和EMC标准完整的测试资质。随着后续当地测试能力和实施细则的加强完善,建议厂商重视,在6月正式强制实施前,预留好足够时间尽早安排寄样测试,以免延误出货。

  资料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城PLUS、照明规划设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