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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城管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 打造城市“文明名片”

发布时间:2024-04-23 13:47:20   来源:雷火平台

  2.问:之前经过批准的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牌现在已经过了2年期限,需要办理延期申请,再次延期时间多长?需要出示什么材料呢?

  答:我市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后续监管是很严格的,大型户外立柱广告牌一般是纳入城市户外广告整体设置规划当中的,因此如果到期后有必要进行续期,除了要提供户外广告设备有关设计文件及提交《户外广告设备施工、运行安全承诺书》外,还必须要提供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大型户外立柱广告因为设置在交通路口,属于大型户外广告的一种,设置人日常须严格进行巡查管护,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安全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向城市管理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3.问:小区的公司想要在楼顶设置户外广告牌,这是允许的吗?有什么相关规定?

  答:根据《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禁止在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坡屋面或造型独特的屋面设置。因此对于屋顶为平面的屋顶,根据相关规范目前是允许进行户外广告设置的。但要根据建筑物的高度来对户外广告设备最大高度进行限制,比如,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7米,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备;建筑物高度大于7米小于等于12米,户外广告设置最大高度不允许超出3米;建筑物大于12米小于24米,户外广告设置最大高度不允许超出6米;建筑物大于24米小于等于60米,户外广告设备最大高度小于8米;建筑物大于60米小于等于90米,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备;建筑物高度大于90米,严禁设置任何户外广告设备。

  友情提醒:设置楼顶户外广告设施除了要满足上述规定外,因楼顶属于单位或小区业主们的公共空间,还需要出示设置场地、场所、建(构)筑物、设施等的权属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场地、建(构)筑物、设施设置的,还应当提供产权人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

  4.问:我公司租用的办公室所在的建筑物没有专用室外出入口的,都是大家共用出入口,那么我公司要怎么设置店招店牌呢?

  答:根据《技术规范》规定,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建筑里面有设置条件的情形下,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在建筑2层、3层的,只能在自身沿街处里面范围内设置1块招牌;建筑物3层以上的,应由建筑物的管理方统一布局,集中设置。二是户外招牌设施不宜在6层以上建筑墙面上设置。除城市商业街、商业中心、专业市场等商业零售建筑集中的区域以及文体娱乐场所外,其他区域应在建筑3层及以上集中设置。三是建筑立面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由建筑物的管理方协调,在建筑物内指定位置集中设置,数量不宜超过出入口个数;不应于同一出入口处重复或层叠设置。

  友情提醒:南平市很多写字楼里面的公司租用的办公场所就属于第三种情况,因此能由建筑物的管理方统一向城管部门申报后,在建筑内指定位置集中进行公司招牌的设置,总体效果及内容不能违反美观和公序良俗原则。

  5.问:我公司是大型超市,租用了沿街的一排店面,而且有店面位于建筑转角位置,那么应怎么申请设置店招店牌?

  答:店面招牌原则上遵从“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的要求,即每个门店仅允许设置1个店面招牌。同一门店存在多处临街入口的,按以下情况处理:第一,如该门店有多个主要出入口,且各主要出入口分隔较远或不在同一建筑立面上,可在每个出入口处分别设置1个店面招牌。店铺招牌布置应结合建筑立面设计突出小巧精致,同一门店的店面招牌设置的位置、规格尺寸、版面设计、文字图案应保持统一。第二,若该门店位于建筑转角,且在建筑的两个里面上均设有主要公共出入口,允许其在两个里面出入口处分别设置1个店面招牌。第三,24小时营业服务、临街人行道宽度小于2.5米、步行商业街、特色商业街或商业街坊内圈等的办公、生产经营单位可增设1块小型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