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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户外广告收费规范

发布时间:2024-02-24 00:00:13   来源:雷火平台

  《方法》自2018年8月1日起履行,清晰了户外广告资源是城市资源,其所有权属政府。使用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备、行政事业单位建筑物等公共产权资源设置户外广告运营权的,有必要经过投标、拍卖方法出让,全额上缴财务;使用非公共产权的建筑物、设备、场所、空间或其他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逐渐采纳投标、拍卖方法来进行,所获得的投标、拍卖收入全额上缴市财务,并按收入总额的50%的份额给予业主经济补偿;以协议方法使用非公共产权建筑物、设备、场所、空间或其他载体以及产权人使用自有建筑物、设备、场所、空间为本单位设置户外广告的,依照该区域户外广告投标或拍卖平均价格的30%交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此外,发布公益广告的,可免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